所谓法定方面的要求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企业做出的相关规定,比如试用期是一个月而不再是以前的三个月时间,还有企业和求职者签订正式合同而不能是任何协议或者口头合约等,另外作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是必须的,而不能出现三险一金或者其它形式的东西。如果一家企业连这些都做不到那么绝对不是正规企业,更不用看这类企业的实力怎么样。即便这类企业有实力那你需要投个人简历给它们吗?完全可以选择其它有实力的正规公司。
公司都不正规难道还用得着你考虑是否投个人简历吗?所以你在简历里如果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性质,那为什么不可以?在个人简历里完全可以讲这些法定方面的要求加进去的,但是也不能讲所有法定要求加进去因为没有那个必要。比如说和公司签订的合约一定要是正式合同,一般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些的所以用不着在简历里专门提一提,如果在简历里提出此类要求显得你对公司太不信任,好像人家就是骗子拿个什么假合同之类的东西忽悠你,是有这样的企业可毕竟是少数而不能为少数提出这种令人感到极不舒服的要求。
关于合同你可以等到需要签合同时再探讨,而关于试用期也等到面试的时候再说,主要是私营企业比较烂不按照国家规定做。所以应聘国企是不用提这些法定要求的,你应聘私企则只需在简历里要求五险一金,不提供这个那就没有什么好商量的。万一在上班期间出现什么问题而你又没有相关保险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