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通知指出,要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及时纠正性别歧视和其他各类就业歧视现象。
“4月的校园招聘会上,一家建筑国企的招聘人员笑着拒绝了我左手上自己的简历,然后爽快地收下了右手上我帮同班男生代投的简历。人家说,这个工作想招男生。虽然在招聘信息上只注明了专业限制,但收简历时还是得提前把女生刷掉。”从学业上的全面胜出到求职时的节节败退,张丹,这位湖南大学建筑环境系的女生经历了人生的“冰火两重天”。“他们看见男生眼冒亮光,看见女生面有难色。”
2003年,劳保部的调查报告显示,67%的用人单位提出性别限制;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指出,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性别要求位于大学生就业歧视问题第一位;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日前则表示,北京、上海、重庆等大城市在校女大学生数量已经超过男大学生,但9成以上的女大学生表示在求职过程中曾遇到过不同程度的性别歧视,平均投出9份简历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试或笔试机会。
找工作为啥成了“捡漏”
“不是有这样一句话么,找工作,就是尽着‘牛人’们、男人们先挑,女生跟着捡捡漏。”说起性别歧视,北京某高校女研究生李萌和很多女大学生一样,有着“从愤怒到习惯,再到麻木”的心理轨迹,“几乎每年毕业找工作,男生都比女生找得快、找得好,甚至有的班女生一个还没签约,男生早就签完打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