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警察学院是在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的形势下,为适应新疆公安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要,于201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公安政法人才的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为适应新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需求,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于2001年5月11日成立的一所普通公安高等院校。学校目前分为校本部、南校区、北校区三大部分。学校自1950年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着力实施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学院开设侦查学、治安学、信息安全、法学四个专业,已于2012年开始招生。学院还开设侦查、治安管理、警察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汉语(汉语言)、司法助理、法律事务等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建设中的米东新校区为主体,以长沙路校区为补充,以天津路校区和延安路校区为生活基地的校园建设格局。新疆警察学院的成立标志着新疆公安政法教育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院将成为新疆公安机关后备力量培养、在职民警培训、全国公安政法干警培训、周边国家警务合作培训以及反恐理论研究的基地。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校长是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