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辽宁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89.9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面对我省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的形势,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针对全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十余名省人大代表提出了老龄事业发展中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省政府各部委予以了认真回复。
焦点一:居家养老模式创新
问题:我省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如何以社区为中心,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切实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回复: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居家养老是当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上门服务或社区照料为主要形式,面向全体老年人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形式。这种养老形式由于具有符合传统观念、不脱离居住社区、不改变老年人生活习惯和邻里关系、方便子女探视等特点,深受老人们欢迎,目前有90%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
到2020年,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3000个左右,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凡是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完善。
此外,省民政厅将发展居家网络信息化服务,将老年服务站点、家政服务企业、120等资源整合纳入统一的信息化服务体系,及时回应老年人求助、求医等信息。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组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发挥辐射作用。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
焦点二:“医养结合”模式
问题:如何在养老机构中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建立医疗准入制度,支持那些符合条件的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范围,从而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
回复:省卫计委负责人表示,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院、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等机构。此外,增加老年病床位;根据目前疾病发生的变化,提倡单独成立老年病谱科,专门培养老年病的专业人才;鼓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绿色诊疗通道,逐步实现老年人急性治疗在医疗机构、康复治疗回到养老机构的医养双向转诊服务。在社区方面,积极推进为辖区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全面推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焦点三:养老服务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