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国语学校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之一,1963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生,文革期间停办。1973年经广州市革委会批准恢复招生,培养中小学外语教师,至1981年停办。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另址新建复办广州外国语学校。
老师 张梅 中学英语一级教师 广州市优秀教师广州市初三英语竞赛优秀辅导员天河区优秀班主任【学术背景】 1997年7月 获中山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2010.5.5查看具体 韦汉艇,中学历史一级教师。【工作简历】1999年8月——2009年8 月就职于广东省新兴县华侨中学。期间多次完成高中循环教学工作,多年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副主任。2009年9月,调入广州外国语学校。 【学术背景】1999年7月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学士。曾参加过省、市等专业培训。2007年12月参加广东省历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 【教研成果】2003年教学设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广州外国语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具有岭南文化风格的中国书院式高水平、高品位全国一流的外国语学校。立足
广州市、面向珠三角、辐射华南地区提前批独立招收外语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学毕业生和初中毕业生。广州市教育局将支持学校力争在最短时间内争取到教育部给予高考的保送优惠政策,同时将通过引进一流的外籍教师和国际部的国际合作项目与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的国际一流大学开展广泛合作,为高中毕业生开通直达国际一流大学的直通车。广州外国学校将以一流的办学理念、一流的设施设备、一流的教师队伍,并通过一流的管理办成全国一流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品味的外国语学校,为高等院校输送文、理并重、综合素质高、外语能力和发展后劲强、具有世界意识和视野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历史沿革广州外国语学校是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之一
上世纪60年代周总理提出,筹建“广州外国语学校”,储备外交人才。
1960年12月,中央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在几个大城市设立约10所外国语学校;
1962年经教育部批准开办,全国首批七所外国学校;
1963年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开始招生,文革期间停办;
1973年经广州市革委会批准恢复招生,培养中小学外语教师;
1981年停办;
2007年7月2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另址新建复办广州外国语学校;